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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第四届外汇宝真实交易大赛实施细则
为继续推动我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发展,我行以“华夏银行炒汇赢”为主题,在今年继续举办“华夏银行第四届外汇宝真实交易大赛”,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华夏银行炒汇赢――华夏银行第四届外汇宝真实交易大赛”。

二、活动时间:2007年4月2日——2007年12月28日,为期9个月时间。

三、活动目的:拟通过举办本届大赛答谢新老客户,进而吸纳更多的汇民参与我行的炒汇业务。

四、活动方式:参赛客户使用真实的自有外汇资金,在我行真实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系统上进行公平竞赛。

五、活动的具体内容:

(一)参赛资格和参赛办法
1.凡已经在我行成功开通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华夏外汇卡客户,如未在大赛开赛前单独向我行提出异议 (电话:95577转人工服务),将视为自动参加交易大赛,同意遵守交易大赛的所有规则。
2.本届大赛为实盘交易大赛,参赛选手个人外汇买卖所有交易资金均为真实资金,盈亏自负,对于大赛过程中因市场波动等因素造成的资金风险,我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客户可选如下九种交易货币:
USD(美元),JPY(日元),EUR(欧元),GBP(英镑),CHF(瑞士法郎),AUD(澳元),CAD(加元),HKD(港币),新加坡元(SGD)。

(三)客户授权
为保证大赛公正合理,参赛者必须授权我行以适当方式披露其真实交易信息或记录,并同意承担根据大赛需要配合新闻媒体采访责任。

(四)获奖纳税
获奖选手的个人所得税自理。

(五)结算时间
每天的结算时间为上午9:00,参赛选手每天都能上网查阅其交易明细和名次。

(六)评奖规则
盈利额与交易量加权平均计算大赛积分排名:本届大赛结束时统计每位参赛者的盈利情况和累计单边交易量情况。按照盈利额与累计交易量各占50%的权重加权平均后的积分高低正向排序。计算公式:
大赛积分=盈利额×50%+累计单边交易额×50%
盈利额=大赛结束时间账户余额-大赛开始时间账户余额-大赛期间存入/转入金额+大赛期间提现/转出金额(含境外消费)
累计单边交易额=大赛期间交易账户单向买入或卖出交易货币金额之和
注:所有金额按大赛开始之日我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汇率中间报价折算为美元进行统计。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盈利额与交易量加权平均计算交易大赛的积分排名:本届大赛结束时统计每位参赛者的盈利情况和累计单边交易量情况。按照盈利额与累计交易量各占50%的权重加权平均后的积分高低正向排序。大赛按积分高低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幸运奖30名。
大赛积分=盈利额×50%+累计单边交易额×50%
盈利额=大赛结束时间账户余额-大赛开始时间账户余额-大赛期间存入/转入金额+大赛期间提现/转出金额(含境外消费)
累计单边交易额=大赛期间交易账户单向买入或卖出交易货币金额之和
注:所有金额按大赛开始之日我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汇率中间报价折算为美元进行统计。
交易大赛结束后,幸运奖将采取随机抽奖的方式,从参加本届炒汇大赛除一、二、三等奖获奖者以外的其他客户中产生。

(八)奖项标准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0.8万元人民币的奖品;
二等奖(5名),各奖励价值0.5万元人民币的奖品;
三等奖(10名),各奖励价值0.3万元人民币的奖品。
幸运奖(30名),各奖励价值0.1万元人民币的奖品。
1.本届大赛结束后,根据参赛选手盈利额与交易量加权平均计算的交易大赛积分由高到低排名取前16名,分别获一、二、三等奖,我行将为每位优胜奖获奖者定制奖牌;幸运奖将采取随机抽奖的方式从参加本届炒汇大赛除16名获奖者以外的其他客户中产生。
2.本届大赛结束后,在征求获奖客户个人意见的基础上,为其选购市场上公开销售的相应价位的数码类或电子类产品作为奖品。
3.本届大赛结束后,我行将通知获奖客户领取奖品及奖牌,并为不能亲临颁奖现场的客户保留一个月的领奖有效期,逾期视为其自动放弃领奖。
4.参加本届大赛的同一人(相同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不能重复获奖。
5.获奖者大赛期间的交易积分将从其总积分中扣除,不再兑换我行其他促销活动提供的礼品。

(九)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华夏银行所有。